各助學單位、社會考生:
為加強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生的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,規范學生學術行為,提高畢業論文(設計)的質量與水平。經研究決定,我校將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抄襲行為檢測工作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檢測對象
欲申請學士學位未畢業學生的畢業論文(設計)。
二、檢測方式和檢測時間
學校使用同方知網“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檢測系統”)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(設計)的檢測工作。
每位受檢學生的畢業論文(設計)有兩次正式上傳的權限。檢測達標要求:1.文科專業畢業論文、理科專業計算機類畢業設計,文字復制比≤25%。2.理工科專業土木工程類、建筑類、工程管理類畢業設計,主要上傳檢測文字說明書部分,原則上,正文字數1000字以下的,文字復制比≤80%;正文字數1000字以上的,文字復制比≤75%。
第一次檢測開放時間:10月11-15日,面向全體申請學士學位學生。
第二次檢測開放時間:10月25-27日,面向第一次檢測不達標學生。
三、認定標準及其處理
我校本科生畢業論文(設計)的檢測結果是學生獲得學士學位申報資格的重要評定標準。
凡是要求檢測、但不上傳畢業論文(設計)檢測者,一律不能申請學士學位。凡是最終檢測結果文字復制比不達標的畢業論文(設計),經學院認定為嚴重抄襲行為的作者、或發現在畢業論文(設計)抄襲行為檢測工作中弄虛作假者,畢業論文(設計)成績一律評為“不及格”。
四、檢測要求、工作進程
1.7月20日前,各助學點、社會考生登錄奇大教育系統提交畢業論文(設計)檢測申請(操作指南見附件1),符合條件者由自考辦安排指導教師,并為受檢學生及指導教師提供檢測系統的賬號、密碼。
2.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必須上傳經指導老師同意上傳已定稿的畢業論文(設計)電子版(支持word文檔格式)。學生上傳畢業論文(設計)的操作方式及要求,按照“廣州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檢測--學生用戶指南”執行(見附件2)。學生第二次上傳的畢業論文(設計)必須是在教師指導下完成的第一次上傳的畢業論文(設計)的修改稿。
3.指導教師要及時核查學生上傳的材料是否為定稿的畢業論文(設計),并根據我辦規定的認定標準,對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給出“審閱意見”。指導教師核查和審閱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的操作方式及要求,按照“廣州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檢測--教師用戶指南”執行(見附件3)。指導教師要對自己指導學生上傳的畢業論文(設計)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把關,并按照認定標準、檢測結果的性質認定給出“審閱意見”。對學生第二次上傳的畢業論文(設計),要進行兩兩比對,核實是否是在教師指導下完成的修改稿。保證學生繳交最終定稿的畢業論文(設計)與學生上傳檢測的畢業論文(設計)一致。
4.10月18日前,自考辦根據檢測結果和指導教師給出的“審閱意見”,匯總畢業論文(設計)抄襲行為檢測中的問題及檢測結果文字復制比不達標的學生名單,組織欲申請第二次檢測的學生,并通知相關教師審核學生第二次上傳的畢業論文(設計)。
5.10月30日前,自考辦根據第二次檢測結果,對疑似有抄襲行為的畢業論文(設計),組織專家進行認定和處理,必要時可通過檢測系統進一步核查。確認無誤后發布第一、二次檢測結果達標名單。
五、其他
1.我校使用同方知網“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檢測系統”)進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論文(設計)檢測,各助學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教育,保證畢業論文(設計)是學生本人思考與研究的成果,不弄虛作假,嚴禁出現畢業論文(設計)抄襲的現象。指導教師是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的第一責任人,要對學生完成的畢業論文(設計)把關;而在重視把關畢業論文(設計)是學生獨立思考完成的同時,也不能忽視對畢業論文(設計)寫作選題、內容、方法、結構等的指導、把關。對指導不到位、且所指導的學生剽竊、抄襲他人成果,造成惡劣影響的指導教師,將按照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處理。